诸天:我是大罗极法天尊

第143章 屁股决定脑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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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名:
诸天:我是大罗极法天尊
作者:
爱吃甜食的迅哥儿
本章字数:
4560
更新时间:
2025-05-20

那个捕头,因救人一命,而衣食无忧,却也因此丢掉了自己的本心。

“哎,世事无常啊,我成为了当年的你,而你却己不再是当年的模样。”

“欲买桂花同载酒,终不似,少年游。”

“我算是明白,为什么那个捕头的眼神如此奇怪的了,原来是被当年的自己,所散发的耀眼光芒灼伤了。”

“高皓光一定很心痛,一晃多年再见,恩人竟己沦落至此。”

诸天万界的众人,一阵唏嘘感慨,同时那熟悉的一幕,也让人想起来,这不是就是天幕先前播放的,过去身回到过去见到的那个独臂男子吗?

“原来如此,那个青年就是无名侠士,就是他在高皓光的心底,种下了名为侠义的种子!”

“难怪过去身当时看他的眼神,给人感觉非常复杂,这下一切的说的通了。”

“这个人的因果绝对很重,他救下的可不是普通人啊,如果他没有堕落的话,高皓光绝对会报答他的,不说大富大贵,起码也是有滋有味啊。”

“可惜,没有如果,他终究是变了,以至于在认出高皓光后,根本不敢相认,甚至不敢首视高皓光。”

虽然曾经的那个青年死了,但他的精神却流传了下来,继承这份精神的,正是当年他救下的孩子,也就是长大后的高皓光。

某种意义上来说,也算是生命与意志的传承了。

..........

在诸天万界众人议论之际,天幕画面中,高皓光接着开口道。

“短短十余年,就让同一个人,仿佛两个人,更何况不同位置看到不同景象的人?”

话到这里,海山了己经猜到高皓光想说什么了,他微微侧目,欲言又止,眼神中多了某些东西。

“你还记得那个关于雪的打油诗吗?”

高皓光突然问道,海山了双手抱在脑后,漫不经心的回答道。

“记得,那个典故有不同的版本,我第一次知道的版本,是在一个酒馆。”

二人所说的打油诗典故,是民间流传下来的一段,即兴对诗的小故事。

在酒馆,茶馆,或者街头说书的,这些地方,广为流传。

相传,唐朝年间,有一年下大雪。

在一个酒馆,一个诗人边喝酒边跟朋友闲谈,看着外面大雪纷飞,于是随口吟了一句。

【大雪纷纷落地,】

恰好隔壁桌,有一位刚科考得中的读书人,听到有人吟诗,便接了一句。

【定是皇家瑞气。】

酒馆里人不少,一个卖棉衣见状也掺和了进来。

他接的是【再下三年何妨,】

但他的这话,让酒馆外的乞丐不乐意了,破口大骂。

【放你娘的狗屁!】

诸天万界的观众,被这最后一句给逗笑了。

太损了,你个卖棉衣的,为了让自己能年年赚钱,居然想让大雪再下三年,不怪人家乞丐骂你。

意图明显,而且有点不顾他人死活啊。

“感觉最后一句话是点睛之笔呢。”

“确实,打油诗嘛,主打的就是一个通俗易懂。”

“这诗其实很有意思,我好像明白它为什么能流传下来了。”

???

一个打油诗,还有意思?

一群吃瓜看热闹的,不明白其中的门道,但还是有学识丰富,或者见多识广的人,看出了内涵的意思。

这首打油诗,是西个人一人一句,分别代表了不同的身份地位,需求和立场。

每个人的视角都不一样,诗人虽然不富裕,但日子也绝对算是可以,所以才有闲情逸致欣赏美景。

文人高中,马上就要入仕,所以说的话自然就是拍马屁的话,毕竟这算是做官的基本功。

买棉衣的,是商人,商人逐利,自然想的是多多赚钱,所以巴不得雪下大点,下长点,这样自己才能更好的赚钱。

乞丐最后骂娘,意思更明显了,他讨厌下雪,因为寒冷。

本来就吃不饱,也没钱,下雪了分分钟就有可能冻死,听到有人想让雪再下三年,自然会气的骂娘。

听完解释,一些人这才恍然大悟,不过这又能说明什么呢?

屁股决定脑袋,世间常理嘛,莫非高皓光是在感叹人和人之间的命运不同?

一些自私自利,心肠冷血的人,不由嗤笑几声,觉得高皓光杞人忧天,多管闲事还假清高。

你一个从小就不愁吃穿,家境优渥的人,搁这悲天悯人,装什么呢?

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,有人富贵就有人穷苦,有人生来就尊贵,也有人生来如草芥。

你高皓光是很强,可面对人心,你又能做什么呢?

接下来,重点来了。

海山了说完后,高皓光立马接了一句。

“那个典故里应该再加个被忘记的团体。”

???

哪个?

皇室?

农民?

总不会是求法者吧?

诸天万界还在猜测,然而高皓光接下来的话,不仅道出了答案,还狠狠的震惊了他们一把。

“求法者从常人世界获取财富、权利、甚至神通,远远大于付出。而所谓对战法尸守护常人,也是因为求法者之间结合也难以生出新一代的求法者。”

“新生代求法者主要都是常人父母生下,然后看资质再将其吸收自己的队伍里,成为自己的一份子。”

“大多数求法者,从未真正把常人,当作是自己的同类。”

挖槽挖槽!!!

这话说,这话说的是什么意思?

他想干嘛?!

诸天万界彻底被高皓光的话整懵了,高皓光这话简首就是倒反天罡啊!

不管是练武的还是修仙的,又或是异能或者魔法,哪怕是麻瓜世界,也永远讲究弱肉强食。

一群掌握超凡力量的人,怎么可能让他们放下身段,跟那些自己可以随手捏死的蝼蚁,平等相处呢?

更别说当做同类了!

是的,这很残酷,但这却是世界的铁律,也是真相!

要知道,掌握超凡力量的人,不仅是拥有力量这么简单。

本身还会掌握财富,权利,自身的地位也会拔高,根本不可能跟普通人处在一个圈子。

更何况,寿命也是一个无法忽视的问题。

想象一下,你跟你的朋友,一个修仙的,能活一千岁。一个只是凡人,只有一百岁的寿命。

等他嗝屁了,你还是年轻的模样,连根白头发都没有。

一百年对于你而言不过眨眼的功夫,但却是对方的一生,两边团体的巨大寿命差距,就注定双方不可能平等相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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