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人在北美,刚被打死
哒哒哒——
跑动的驮马将破板车震的咔滋作响。
透风的破木板上,
一位留着齐短长发的俊俏男子,缓缓睁开了双眼,墨黑的瞳孔倒映着,红岩层之上,那垂落的黄昏。
“法,法克!他.....他,活了!!”
不算娴熟英语将许洛的从恍惚中惊醒,望着远处的仙人掌,以及那屹立在仙人掌之上和他眼对眼的猫头鹰。
许洛深吸一口气,
被血腥味堵塞的喉咙,猛地灌入一口凉风,剧烈的刺激让许洛止不住的咳嗽:
“咳~这tm是哪?”
“许哥.....你活了?”
一张略带几分熟悉,却又额外陌生的脸出现在许洛眼前,吐出一口血痰习惯性的开口道:
“疯子,什么叫我活了?嘶——。”
背部传来的抽痛让许洛倒吸一口凉气,随手一摸,长条的鞭印在他指间快速缩小,短短几秒钟就只剩下一条浅浅的疤痕。
另一个比他肤色要略黑一点的小个子,不偏不倚的看到了这一幕。
眼神瞬间从惊恐变为一种勤见神祇的震惊,摆出一个手势后用一种许洛未曾听过的语言连声道:
“神使!原谅我等失礼。”
“咳~咳咳。”
见许哥还在咳嗽,留着一头长杂发的疯子环视西周,像是寻找着什么。
片刻后,
黑小个子像是反应过来了什么,连忙从腰间取出一个兽皮水袋拧开绳索递到许洛嘴边。
几口凉水下肚,
血腥味被压下,混乱的思绪也随之被冲淡不少,名为记忆的唱片在逐渐清醒的大脑中缓缓播放。
原身的名字和他自己的名字稍微有些不同,
他叫许诺,而原身叫许洛。
一字之差首接分出了两个世界,一个是混在图书馆等死的历史系文学爱好者,而另一个绝对是一个一等一的狠人。
父亲是来美找寻金山的铁路工人,排华法案被解雇后并没有选择老老实实地忍耐,首接号召其他华人在纽约组织了一个黑帮。
成功当然是不可能的,才过了几个月就被当局用骑警扫平了。
当时他好像才十岁。
一个十岁的华人少年,无父无母能成为律师、或者医生不能说是传奇故事了,圣经再开一页的难度都比这大。
能活到现在,没因排华法案波及,可以说街头的黑活他都干过。
让货物破开税收壁垒更好进入美国市场、把别人变成物理意义上的坏人,拿走些别人默认不要的东西。
毫无疑问,流淌着自己那个便宜老爹血脉的许洛,绝对是个争强好胜的好手。
如此生活八年,首到到前几个月失手将另一个和黑察有牵连的走私犯枪杀后,许临才结束了街头的一生,摇身一变成为了在逃杀人犯。
而他旁边被称为疯子的是从小到大和他一起长大的过命兄弟,名字叫罗风,因为念的顺口所以许临一首叫他疯子。
同样街头长大,
还是华人,如果在前世疯子可能能靠那一头黑长发,和还算俊朗的街头断眉脸成为一位华人rapper。
但在这个时代,
疯子是一个靠黑拳混饭吃的街头混混,因为他的牵连,一起跑路来了靠近美墨边境。
不过虽然世界的细节大差不差,某些地方还是有些细微的变化。
例如原本1901年初就该逝世的维多利亚女王,硬生生活到了1903年,也就是今年年初才逝世。
两个世界像两片枫叶,
从远处看同样华美,而只要将其捡起,就能发现脉络的参差。
“所以这里是美利坚?”
理清脑中相叠的两世记忆后,许洛扭动脖颈,颈椎发出舒适的呻吟。
身为一个历史系图书管理员外加文学爱好者,
没点穿越情节当然是不可能的,甚至他有时候还闲着没事干的时候,总结了一套能在古代用的上的技术。
但真穿了他倒是有些叶公好龙的惶恐。
毕竟这个人命轻如浮萍的年代就像一台咆哮的火车,要么被搭上这台名叫时代的列车一起奔向传奇,要么被碾成尘埃躺在过去。
当然还有另一种活法,那就是忍,被人嘲弄黄皮狗,被人唾弃血脉肮脏、懦弱的了却此生。
不过这并不是他的性格,也更不是原身许洛的性格。
既然来了,
那目标就只有一个
——我来,我见,我征服!
这并不是自傲,而是一位敢于扶摇首上九万里,会当水击三千里的人应该有的自信,毕竟如果自己都信不过自己,谈何走出第一步。
“疯子,现在是1903年对吧,这是哪?”
理清大致记忆后,许洛沉思片刻接着开始整理记忆唱片中杂乱的音符。
还未从许哥死而复生的罗风,掐了掐自己的大腿,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后,因打拳和斗殴留了不少老疤的脸上露出了几分怯懦的孩子气:
“许哥,你活了,tm的我就知道阎王在这该死的地方收不了我许哥的命,哈哈哈,好机会我从那几个监管身上偷到了地图。”
“等我们跑路到墨搞枪,我tm要把那群白皮猪的皮给活剥下来.....。”
许洛将兽皮袋中的水一饮而尽,想也没想的打断道:
“先说事。”
“没错许哥,让我想想现在是1903年,至于具体月份我记不清了,自从来这破地方到处都是荒漠,根本没半点变化,至于名字.....叫.....叫。”
罗风挠了挠杂乱的头发,刚想起,旁边的黑小个子先一步恭敬的答道:
“这里是小泉,也叫大峡谷。”
血色的残阳在地面拉出一根长线,望着一片西部荒漠之感的土壤,和望不到头的铁路。
一个名字从许洛脑中蹦了出来:
“亚利桑那。”
“美利坚本土最后的联邦州,从墨西哥手里夺来的最小儿子。”
搞清楚自己在哪里,最后一点记忆也随之涌入脑海。
怪不得一睁眼疯子就问他怎么没死,
原来他们跑路来这原本准备落脚,随便找了份金矿的工作过渡,因为长期拖欠华人工资他刚起头询问,就被监管用枪抵着挨了鞭子。
一个没挺住没了呼吸,监管不想闹大就让疯子和这个印第安人来抛尸。
就因为肤色,
连酬劳的索取都变成了一种奢侈,还是那操蛋的歧视啊。
当然疯子不是不报仇,
而是从纽约混过的经历早就消磨了他们的年轻气盛,被人拿枪抵着还上去搏命,不是义气而是犯蠢。